自今年启动“护航二十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以来,盐城市、县联动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落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规划,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件,取得良好的政法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把听证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阵地。听证不仅是为了精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更可搭建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复议机关每次听证前,不仅充分把握案情,还通过查询查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弄清楚案件发生的背景、当事人的心理预期乃至其性格特征,努力寻找突破口,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争议化解达成共识。今年以来,听证审查的42件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28件,调解率达到67%。其中,顾某某复议盐城市人社局、徐某某复议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等,通过复议听证的耐心询问、引导和讲解,申请人从对被申请人的极度不信任到达成和解,主动撤回对被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被申请人在听证后也积极履行承诺,以务实、高效的服务取得申请人的认可。
二是把实地调查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有力抓手。今年5月份,市县两级政府复议机构接到同一申请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9件,通过多方了解情况,复议机关判断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不能得到支持,但是为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仍然奔赴现场实地调查,聆听申请人的诉求,了解其申请信息公开背后真实的想法以及现实困境,召集其所在村、镇负责人现场办案,帮助其解决困难,并后续跟踪、协调、监督、回访,获得了申请人极大的信任和配合,其主动缓解了和镇、村的对立行为,积极响应政策,并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把主动热情服务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助推器。急申请人所急,想申请人所想,化解了一部分小微行政复议案件。今年5至6月份盐城公安集中上路执法,处罚了一批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不上车牌即上路骑行的行为人,随后产生了大量的道路交通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向申请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不戴安全头盔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帮助当事人认识到“不戴头盔看似小事,却可酿成大祸”,不少申请人对所受处罚心服口报而撤回了复议申请。对部分申请人有撤回意愿却不方便来现场办理的,复议机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把相关文书送到申请人手中。
四是把发放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法治建设工作建议函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监督保障。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有问题或瑕疵、反映存在普遍性的执法问题等,复议机关及时开展汇总分析,向被申请人发放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整改;发现基层政府及其执法机构、法制队伍存在法治意识薄弱、群众观念不强等问题,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送法治建设工作建议函至相关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限期反馈,以期引起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问题。今年就大丰区相关部门实施海域使用权强制收回工作引发群体诉讼案和滨海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未遵循法定程序实施征地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先后向大丰区区委书记、区长和滨海县县委书记、县长发送法治建设工作建议函,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来源:行政复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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