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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原标题:
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公开竞租公告
受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人)委托,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对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场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公开竞租。
二、竞租项目范围、竞租底价及租赁期限
1、竞租项目范围: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场地位于远安县洋坪镇双路村(原双路砖厂),使用面积约3万平方米;
2、竞租底价:.00元/年;
3、租赁期限: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租赁期内如遇场地利用政策调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开发项目建设等需要使用出租场地的,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需使用场地,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三、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四、竞租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违法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2、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起至年6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办理竞租相关手续(公司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万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本人3万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本人3万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3、本次须提交竞租保证金.00元(大写:叁仟元整),竞租保证金由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退。各竞租人应在年6月21日17时30分之前,通过竞租人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竞租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银行账号:
—
4、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遇其他情形,则以出租人通知为准。保证金从缴纳之日起至退还之日,不计利息。
六、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1、竞租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2、竞租时间:年6月22日09时30分。
注:竞租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竞租地点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3、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年6月22日09时30分开始,
每位竞租人竞价递增幅度为.00元或其整倍数,第一次竞价价格为竞租底价(即场地年租金底价),第二次竞价价格为第一次竞价价格加上.00元或其整倍数,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湖北远安网进行公告。
(4)自由报价阶段至少有一个竞租人参与竞租并举牌报价,若无人报名参与竞租或者自由报价阶段无竞租人举牌报价,则本次竞租失败。
七、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承租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元/天违约金,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没收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租金采取年付方式。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上一年租赁期限到期的前2个月内支付次年租金,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3、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4、出租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经营范围出现影响环境、扰民,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5、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有关租用场地用途的意向说明书,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将租用场地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有责任按出租人要求对所租用场地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
重要提示:1.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公司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个体工商户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指纹的承诺函;自然人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个人指纹的承诺函。
2.为实现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通,各竞价人应严格执行《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使用湖北健康码扫码通行的通告(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文件第17号)》、《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远返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远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文件第18号)》文件要求。各竞价人拟派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仅限一名)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由村(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并配合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在湖北远安网( 九、联系方式
出租人: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望军
联系-
联系 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阳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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