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关于第一税务
分局等5个派出机构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鸣凤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嫘祖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洋坪税务分局,具体承担相应的税收征管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等工作;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接收、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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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及传真-、-(传真)
二、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远安县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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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鸣凤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鸣凤镇、花林寺镇、茅坪场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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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嫘祖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嫘祖镇、旧县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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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洋坪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洋坪镇、河口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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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远安县税务局
年10月30日
来源/湖北远安网
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