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城市的内在品质,法治则是浸润品质的底色。自远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创城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紧扣测评体系要求,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政务行为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公民权益维护及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等七大指标为主要抓手,坚定不移地向着“首创首成”目标奋进。
一是聚焦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文明之风
一座文明的城市,必将法治精神根植于心、融于血脉。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引领文明新风。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法律八进”、“法促发展”、嫘祖文化节及“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平台,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年共组织活动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3万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强化阵地建设,打造文明示范。先后整合资金30余万元对安鹿、观西、北门村、三吉花园小区等法治阵地进行提档升级。积极引导各地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凤山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并通过复核,全县新增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市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了看得见、摸得着、有人管、有阵地。三是强化社会参与,营造文明共创。积极鼓励全社会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县花鼓剧团围绕送法下乡自创法治快板《竹板声声说法典》在个村(居)巡回演出;县退休干部自发组建湖北大鼓民间乐团,创作《防骗歌》和《张大妈告状》在全县巡演;远安论坛积极参与拍摄“遇到矛盾纠纷律师支招”和“婚姻本不易,离婚需冷静”小视频并在抖音平台发布。通过全社会广泛参与,远安的普法教育已在全民兴起。年初,远安县委依法治县办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打造文明阵地
一座文明的城市,必用法治力量护航文明前行。一是建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治文明质效。积极协调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优化融合乡镇及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督促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同步大力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宜律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投资元与移动公司签约10万条信息,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