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县住建局从11月中旬开始,全面开展农村房屋(约15万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纵向组织层层落实。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召集人、各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并印发了《东至县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随后各乡镇、各牵头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横向统筹技术支撑。县住建局组织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约50人赴池州参加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工作培训会。同时县住建局以党建引领业务,成立了十五个工作队,由机关党委及各支部书记任队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技术人员为队员,“一对一”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11月下旬县住建局联合联通公司技术人员对15个乡镇余名镇、村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为排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抽调精干力量,在12月20日前完成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在年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农房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房排查户(经营性自建房户),排查进度位居全市第一。
四是同步推进隐患整治。把消除安全隐患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各乡镇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立即制定整治措施和明确整治时限,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整治,在年5月底前完成整治。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年12月前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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