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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诉调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纠纷

12月10日,陕西的李女士将一面印有“千里调解化纠纷为民解忧促和谐”的锦旗邮寄到远安县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委员会负责、耐心、迅速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事情起源于11月9日,陕西省岚皋县李女士在为家人购买保险时,误将元保险费转到湖北远安姜某的银行卡上,姜某以为老公打款回家,欣喜若狂,立即将元转到名下的另外一张银行卡。当李女士发现转错账后随即前往银行柜台查询,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钱已被转走,李女士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尝试与姜某联系,试图让姜某主动将元退回,但多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万般无奈之下,李女士于11月26日通过网上立案系统诉至远安法院要求姜某返还不当得利。立案后,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诉讼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远安县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法委派远安县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委派通知,立刻通过全国人民调解在线平台与李女士取得视频联系,详细了解案情事实,调解委员告知姜某所得元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如若坚持拒不返还可能构成侵占罪。在长达3小时的释法明理的悉心调解下,姜某终于同意当场将元全额退回给李女士。一场跨越千里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这是远安县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成功调解的一件典型案例。

远安县诉调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年11月19日正式成立,这是我县借鉴咸宁和宜都两地人民调解中心和联合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的经验,落实当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落实的要求,经与县法院多次商讨,成立的一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主要调解法院受理的诉讼矛盾纠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结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是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让更多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调解工作已铺开摊子,试运行了20天时间,接受法院诉前委派的纠纷案件10件,调解成功了7件,有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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