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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老师普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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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年冬日来临之际,远安县人民法院“苏老师”(法官助理苏文章)再次站在嫘祖镇中学的讲台上,为学生们讲解校园霸凌相关的法律知识。老师俨然成熟了一些,学生也是多了不少。

一路走来,“苏老师”的普法课堂记录着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的点点滴滴,承载着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浓厚热爱与渴望,刻画出人民法官用专业知识育人育德的另一种模样。

小学篇

年5月31日,“苏老师”到远安县鸣凤镇栖凤小学,开展“与法同行阳光成长”普法讲堂活动,为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小学生们提前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六一”儿童节礼物。

“老师,我知道!我来答……”活动课堂中,苏老师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典型案件、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普及了刑事责任年龄、民事行为能力、校园欺凌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常见罪名等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展及身边案例,教育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学们一次又一次高举小手,踊跃回答问题、积极提问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堂,采访中一位同学说道“今天我们对法院和法律知识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进入初中后,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以后和大哥哥一样,做一名人民法官”。

初中篇

年11月28日,“苏老师”到嫘祖镇中学开展校园霸凌专题法治讲堂,为全校学生讲解了校园霸凌相关的法律知识。

课堂上,“苏老师”以“什么是校园霸凌”的问题入手,“是打别人?”“逼着别人交出自己的东西,帮自己干各种事情?”还是“骂人,孤立他人?”同学们在与老师的积极互动中开始了法治课堂。

接下来“苏老师”以举例方式生动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有哪些种类的校园霸凌、校园霸凌可能面临哪些处罚、可能引发什么后果以及在遇到校园霸凌时我们应该怎么办?一堂法治课堂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在愉快轻松的课堂氛围中,同学们学到了宝贵的法律知识,明白了校园霸凌的严重性和遵纪守法的重要后果,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这堂法治课堂还让同学们思考了、知道了不能做欺凌者,被欺凌时要敢于说不。遇到同学被欺凌,要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们,同学之间也要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争做“积极向上的阳光少年”。

高中篇

年9月24日,“苏老师”到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为法治兴趣班的同学们开讲了他们的开班第一课,同学们求知若渴,对第一堂法治课充满了好奇和热情。

课堂上,“苏老师”以“法学及职业前景”为主题,从法学、法治及就业前景、就业方向,法学人才应具备的素质三个方面开讲,其中以经典案例及自身经历传授,一名法律人坚守的是公平与正义,既是初心,也是使命的核心素养观。问答环节中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答题、提出疑问,针对同学们的提问他都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通过这次课堂,同学们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法治知识的热情,充分认识到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并对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现场同学纷纷表示自己收获良多,以后要主动多学习法律法规,约束自身,希望将来自己也可以投身到法律事业中。

自此开始,“苏老师”每个季度都为兴趣班的同学们开展法治讲堂,年9月截止目前已开讲8次课程。

结合“苏老师”校园普法历程,年11月及年6月,远安县法院打造“零距离”普法方式,将县一高及职教中心学子们带进了“法庭版”教室。

“苏老师”给同学们讲解了审判法庭的设置及天平、法徽、法槌、法袍所代表的意义。“我以后也要当法官”,“我要学法律,将来当审判长”......一个个声音在审判庭回响。角色扮演不仅让学生们了解了审判工作的过程,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增强了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获得良好效果。

“苏老师”的普法课堂将走进更多更远的校园,温情护航学生们的健康成长。

来源丨远安法院

采编丨何骏怡

校对

石志宏

审核

王俊杰

原标题:《“苏老师”普法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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