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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抗疫情暖人心,法院工会线上调解为

极目新闻记者柳琛琛

部分劳务报酬多次追要无果,当事人又因居住地西安疫情,无法到达纠纷调解现场,该怎么办?

年5月,当事人袁某承包湖北远安一家企业的劳务工作,双方签订了承包协议,约定每月承包费4万元,承包期1年。因为这家公司停产,有部分劳务报酬未予以支付,袁某多次向该企业催要劳务费,没有获得满意的结果,无奈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远安县总工会工作人员信民凤经办了这件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她介绍,“法院+工会”劳动纠纷调解机制介入此案后,远安县总工会与法院协同联动,开展调解。经过多方了解情况,双方对承包期限和事实本身并没有争议,而是对支付劳务费的结算方式和金额有较大的争议:袁某希望按照实际用工天数结算,而企业认为应该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她判断,双方有一定程度的共识,协商化解纠纷的基础存在。“问题是,袁某身处西安,受到疫情影响,不能与这家企业坐下来,面对面地协调。”信民凤说。

为及时化解纠纷,在调解员的主持下,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线上视频的方式展开调解。年12月29日,袁某和当事企业双方经陈述事实、被申请人答辩、举证、质证等程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该企业在年1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给袁某劳务费元。调解员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书等文书在线传送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进行确认,同时,经双方当事人申请,远安县人民法院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这是远安县首次采用线上的方式开展调解。”信民凤介绍,今后,远安“法院+工会”工作将践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调解效率,更好地便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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