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创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传达省、市安委会“创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部署精神。目前,组建执法工作组3支十余人,开展现场整改会5次。
二是创新执法模式。以“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的形式提升住建领域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已有30余家企业主动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及治理活动。开展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4次,检查塔吊和施工升降机85台,责令停止使用2台;检查工地79个,发现安全隐患条,现场整改42条、限期整改条,暂停施工2起、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起。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实施清单销号制管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强化宣传报道,形成执法威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马晶晶审签:包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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