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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植成,国之富也。”高质量的国土绿化,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年,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坚持以推动林业园林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美丽合肥为主线,不断丰富绿的内涵、做足美的文章、彰显高的品质,让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幸福的成色。
林业增绿增效稳步推进
年,合肥市共完成人工造林3.65万亩、森林抚育16.49万亩、封山育林3.45万亩、退化林修复6.51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省级森林村庄54个,建设乡村道路绿色长廊公里。合肥市直接参加义务植树11.14万人次,通过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建认养等方式参加植树达.25万人次,完成植树.万株,面积6.08万亩。围绕“一河清泉水、一条经济带、一道风景线”建设目标,编制《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方案》,完成造林0.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9.83万亩。印发《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计划3年完成退耕还林杨树林改造20万亩,重点发展薄壳山核桃等优质经果林,打造“退耕还林升级版示范市”和“薄壳山核桃产业发展示范市”。做好合肥苗木交易信息中心平台管理,完善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建设,成功举办第19届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我市完成34亿元林业招商,较去年增长13.7%。
湿地保护修复有序开展
完成合肥巢湖湖滨、派河口、玉带河、槐林、柘皋河、马尾河、栖凤洲、三河等9个湿地修复任务;十八联圩湿地一期修复亩、二期水毁工程量已完成,三期深入推进;半岛湿地花塘河西侧湿地修复亩已完成,5个河口湿地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拟于年底前完成。完成投资58亿元,征迁户,修复恢复湿地6.2万亩,种植乔木32.6万株,灌木.5万平方米、水生植被.1万平方米。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十大湿地保护修复任务,构筑环巢湖水生态、水安全屏障。依托高校科研团队力量,开展环湖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研究。完成肥西三河、庐阳董铺、巢湖半岛、肥东管湾等湿地科普宣教馆建设,推进柘皋河、巢湖湖滨科普宣教馆建设。
城区园林绿化提品提质
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新增改造提升绿地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新增.8万平方米,提升.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3亿元;十大公园完工7个,三十岗郊野公园、宝教寺湖公园、庐州公园二期正在推进;完成天鹅湖公园、花冲公园、逍遥津公园等重点提升项目;小公园游园完工32个;完成绿道建设公里;完成扬州世园会、徐州园博会合肥展园建设。完成杨树治理5.2万株,短截杨树成活率达90%,城区杨絮基本消除。编制《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年)》,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独具合肥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合肥市绿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合肥市园林绿化业务应用、精细化指标统计及智慧化管理等要求。为进一步科学指导校园、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规划、建设工作,编制《合肥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绿化设计导则》《合肥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设计导则》;推进我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修改完善《合肥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做好“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全省共评选出30家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施工类),合肥市有10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选。开展“花园家庭”创建活动,推行“市民园长”,鼓励共享共建。
值得一提的是,年,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高标准推进园博会筹办工作。4月26日通过住建部专家审查会;11月4日,合肥园博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合肥园博会总体方案、园博园规划设计方案、园博会展览展示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和招展工作方案。目前景观绿化工程一、二标段,地下停车场已进场施工,其中,景观绿化累计完成投资额约0万元,地下停车场(北1、北2、北4、东2)完成投资额万元。配套交通路网大连路完成72%,庐州大道完成79%,花园大道完成57%。启动区规划展示中心、智慧管理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已完工。
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
积极推进“五大森林”行动,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每年落实资金用于十大湿地生态补偿,提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建立市级总林长令制度,利用总林长令、林长制工作提示单,推动森林防火、森林督查专项工作,已下发市县级总林长令17条、提示单32条。全省率先出台《合肥市林长履责考评办法》,对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分类考核,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推进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和村级林长履责公示,市县林长开展巡林近次。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合肥市共开展学习培训次。推进新一轮个林长制重点项目建设,编制五年建设任务和23个重点项目年度任务清单,及时将江淮运河生态廊道纳入林长制项目调度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工作提示单、巡林记录单、督查整改清单、问题整改反馈清单,完善项目调度制度。加强“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警长”协作,落实市、县、乡三级森林警长名,合肥市森林类刑事案件已立案84起。强化“一林一员”管理培训,开展最美生态护林员评选活动,选配各级护林员名。
森林资源管护更加严格
年森林督查下发合肥市疑似问题图斑数量个,目前基本完成自查。开展“绿盾”问题点位市级验收8次,验收点位共计40个,通过37个。建成合肥市古树名木信息查询小程序,多措并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截至目前,合肥市古树名木累计株,其中名木12株,一级古树10株,二级古树41株,三级古树株。抓好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合肥市共清理病死松树株,完成率%;清理枯死松树株,完成率%。开展第一代美国白蛾防治,合肥市共开展预防性防治.万亩次(其中飞防84.万亩次),超额完成重大有害生物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44.54万亩次的防治任务。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上岗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巡护。
展望
年,合肥市计划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0.15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0.2万亩、森林抚育11.8万亩。推进运河两侧15公里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坡荒地人工造林0.6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万亩;创建5个省级森林城镇、50个省级森林村庄。推进庐州公园(二期)、宝教寺湖公园等重点公园建设;新增、改造提升绿地面积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小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40个,新增城区绿道60公里以上。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度各命名林荫路4条以上。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持续推进“五大森林”行动,积极拓展“用绿”“活绿”转化路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的逻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突出抓好林业固碳增汇、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等举措创新。加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先行区建设力度,开展林长示范林创建活动,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城乡绿化融合发展、生态补偿等机制突破创新,加强与长三角城市交流合作,推进G60科创走廊九地市+南京林业主管部门“绿色共保”会议精神落实,推进改革示范区共建。着力抓好个林长制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常态化项目建设管理和林长调度模式,打造更多的精品生态工程。突出“责任+”,完善林长责任体系、目标任务体系、考核问效体系,强化乡镇、村级等基层林长履责能力提升,着力解决土地流转、林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加大林业违法专项打击力度。着力推进林长制数字化建设和林园资源信息化监管,提升巡护保护能力。
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要求,践行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全力消除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盲区,力争完成城区小公园小游园40个以上,完成城区绿道建设60公里以上。高质量推进骆岗中央公园、园博园、庐州公园二期等重大工程建设。高水平筹办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加快实施围墙、屋顶的立体绿化,丰富城市绿化空间。持续做好城区杨树和飞絮治理。加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进一步推进信用评价工作,提升合肥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力。
高标准开展国土绿化。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省下达营造林建设任务和森林城镇村庄创建任务。加快推进巢湖流域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江淮运河两侧各15公里范围内宜林还林、应绿尽绿,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沿线城镇、乡村森林创建工作。配合举办好第二十届中国·合肥苗交会。加快合肥苗木交易信息中心建设,积极打造苗木花卉总部经济集聚区。大力发展薄壳山核桃等优质高效经果林,积极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建设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创建省示范国有林场。
完成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把巢湖打造成为合肥最好名片,高质量完成十八联圩(国家水专项除外)湿地建设,初步构筑环湖湿地生态屏障。实施环湖十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编制湿地管养导则,提高湿地管养水平,巩固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开展环湖湿地和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更新完善本底资源数据,为科学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各县(市)区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绿地,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工程建设占用城市绿化等审核审批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林木采伐更新跟踪督导。进一步调优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开展新一轮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持续加大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充分利用好“林长+”工作机制,完善与森林公安的协作,加大对违法损林毁绿、涉嫌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的办理。继续开展古树名木修复,严格绿化审批制度,守好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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