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发生在18医院伤人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红星新闻从当事人李金泉处获悉,安庆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李金泉无罪。该判决书显示,安庆中院经审理查明,认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伤人案可能系其他人所为,且李金泉等人有不在场证明。
▲安庆中院改判李金泉无罪
“被冤枉了18年,给我造成了严重伤害,”李金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下一步一定要追究对我刑讯逼供和诬告我的人的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显示,年2月27日深夜,安徽阜阳太和县发生医院伤人事件。该案因时任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金奎一家是主要嫌疑人而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