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远安县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邓巧艳)11月18日上午,远安县检察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精心部署创城相关工作。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巍结合本院创城工作情况,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测评反馈问题的通报》《湖北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月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谦就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荣誉感、使命感。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最靓丽的名片,创城工作事关城市形象,事关营商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事关全院文明创建,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投身创城工作。
二是认清形势任务,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要充分认清当前创城工作的严峻形势,前期创城工作与测评体系、县委要求、人民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要以“时不我待、创城有我”的紧迫感、责任感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细致性、实效性。要落实机关自身创建任务,认真做好机关安全、环境卫生、门前四包等工作;要切实履行志愿者职责,认真做好包保小区、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贡献检察力量;要坚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文明规范,积极宣传引导,彰显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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