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委
授予我县11家党政机关
“节约型机关”称号
并颁发了证书
成为我县第一批成功创建
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的单位
具体名单如下
国家“节约型机关”名单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
远安县档案馆
远安县民政局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远安县水利局
远安县统计局
远安县教育局
远安县财政局
远安县司法局
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据悉,“十三五”期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县各级公共机构大力推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
下一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继续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完善能源管理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力争到年底,实现70%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原标题:《远安县11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