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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卫健局首违不罚执法有温度

本文转自:三峡日报

三峡日报讯(通讯员陈芙蓉)“通过卫健执法人员监督指导,让我明白了未获行政许可执业属于违法行为,在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近日,远安县某美容店经营者赵某拿着补办的健康合格证明说。

远安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在近期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美容店2名工作人员在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情况下,仍然为顾客进行美容服务。

经调查,该店工作人员因疏忽未在健康证有效期截止前换取新证。执法人员鉴于经营者首次违法,没有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首违不罚”原则,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该美容店工作人员在限期内补办了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随后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据悉,今年4月,远安县卫健局下发《关于在卫生健康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制定了26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清单实施以来,执法人员“照单”执法,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例4起,并通过法规宣传、批评教育等柔性监管方式,对清单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给予容错纠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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