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的通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阵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凡外地来远返远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核验登记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在远人员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要求,做到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聚集;必须外出的,要尽量避免前往或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切实降低感染风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居家隔离人员严禁私自外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控人员聚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红白喜事举办范围,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聚集。组织和承办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工作原则,向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部门报备。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原则上人员应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管控重点场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入超市、车站、医院等密集场所和密闭空间,必须按要求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码通行”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就地临时隔离,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暂停全县所有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关闭棋牌室、麻将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和关闭的相关场所,解除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8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