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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宜昌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规范》相关要求,经过药店申请、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现拟将远安宝芝林大药房鹏程店、宜昌高济长坂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鸣凤南门店、宜昌高济长坂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远安嫘祖店纳入远安县职工医保定点单位。
现对以上药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01月21日至年01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有违规违法行为,请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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